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?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,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,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。对方不同意离,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?1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。2、打感情牌。3、确定谈判策略。4、请第三方(律师)调解。如有离婚问题,可以咨询我,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服务。
新年之际,当事人终于走出了痛苦的婚姻,为当事人争取到55%房产份额、京牌车辆、折价款,还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!在当事人情绪低落的多个夜晚,我们常常帮助、总是安慰,办案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,更要解开当事人心结,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开启新的一年!
总有人说相爱容易相处难,婚后婆媳关系相处更难[流泪],教育孩子也会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。工作中如何搞好同事关系,如何了解客户等等,这些问题其实就一个字“懂”,读懂对方一切都化解了,一场3个小时的《情感危机化解》沙龙让大家了解到沟通从读懂对方开始👍。
男方出轨酗酒,女方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,离婚复婚再离婚,但是离婚时并没有处理婚内财产,多次与男方协商无果,无奈只能再次起诉分割婚内财产。经过律师参与多次与男方进行沟通最终达成调解,婚内财产女方占80%,男方占20%
曾经的青梅竹马也没抵得过岁月的变化,面对丈夫对婚姻的背叛,妻子求助于元甲律所希望快速离婚。仅用2个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,孩子抚养权双方共同承担,获得天津房产和相关财产。与过去告别,开启新的生活。
🚩夫妻共同财产: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,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?
老李和小王是夫妻。老李是演员,常年在外拍戏,小王是全职太太,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。二人聚少离多,感情逐渐变淡,也有了离婚的打算。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,因为年纪大了,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,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,两人一合计,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,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。
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,小王提出,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,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,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该进行分割。
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,你认为,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?
小王是全职太太,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的规定,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。
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,虽然也是婚后所得,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“房子只归老李所有”,所以,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,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。
可能有同学会想,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,是不是在规避法律,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?当然不是。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,这是他的自由,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。恰恰是这样规定,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。
1,遗嘱,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,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。
2,《民法典》在原《继承法》规定的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的基础上,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遗嘱,使我们在立遗嘱的选择上形式更多,也更加规范。
3,为了促进遗嘱人意思自治的实现,《民法典》还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地位,构建起多种遗嘱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,有助于保障人们利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权利。
🍀超级实用的婚姻小知识(记得码住收藏)
1、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,分娩后一年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
2、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,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,经过调解无效的,法院可以判决离婚.离婚后,孩子归一方抚养,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。
3、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,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自个的一份。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
上午西城法院调解半天,下午已收到调解书,帮着争取到两套房产均归客户所有,剩余贷款对方偿还,对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0元,到孩子年满22周岁,医保报销外的医疗费双方共担,可能只有调解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,时间在走,生活还要继续,努力过好每一天🙏
勤勤恳恳、尽心尽力照顾老伴儿,却始终没有得到老伴儿女的认可,反而被迫要求离婚…为了给晚年一个保障,在两位老人没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的情况下,我们抽丝剥茧,从银行流水中发现了端倪,我们的诚恳也打动了法官,最终共同说服对方支付20万元!简直比我们自己拿20万还幸福!